1)日本领事馆自2023年6月19日起,正式开始发行电子签证。发行对象:90天内旅游目的短期滞在单次签证(仅限在中国大陆居住持有中国护照的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在机场用移动客户端在有互联网的环境下出示“Visa issuance notice”。注意:不能用PDF数据、截屏及打印版!“签证发行通知书”生成方法:https://www.cn.emb-japan.go.jp/files/100516035.pdf【电子签出签后如有更新护照的话,必须重新申请签证】
2)自2023年11月1日零时起,出入境人员免于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健康申明卡》,但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皮疹、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等传染病症状,或已经诊断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出入境人员须主动向海关进行健康申报,并配合海关做好体温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医学排查、采样检测等卫生检疫工作。如有隐瞒或逃避检疫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3)前往日本1. 佐贺入境仍填写纸质日本入境卡以及行李申报单2.日本政府提醒:不能将任何肉制品、蔬菜或水果带入日本。
4)游客的护照必须在行程结束回国后至少有6个月时长的有效期。自备签证的游客,请确保护签证的有效性。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进出证件和外籍护照需自备前往目的地国家的有效签证,并且必须具备再次进入中国大陆的有效签证(签注)。持香港、澳门、台湾护照的游客:出发当日还请携带有效回乡证、台胞证。各类证照及签证签注为游客个人证件,如因个人证件问题造成您无法正常出入境的,由您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旅行社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
5)本产品所使用机票为优惠机票,不提供纸质电子客票行程单。产品中航班时间仅作参考,实际航班时间请以电子《出行通知单》为准。6)电子《出行通知单》最迟在出发前一个工作日发送到您注册邮箱。7)根据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游客所提供的机票姓名与其有效身份证件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否则机场安检有权拒绝客人登机,我社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8)请您确保预留的快递地址有人进行快递的收件。在快递人员送货时,请务必当场打开包装查验票券等小商品的内容和数量是否于订单一致。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快递员提出。核对无误后,进行签收。签收后,我司不再接受快递的票券等小商品数量和内容与订单不符的问题处理。9)日本酒店房间分吸烟房和禁烟房,因酒店房间较为封闭,禁烟房内严禁吸烟。为提倡绿色出行,低碳环保,部分酒店对于连住客人,不主动提供每日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的服务,若有需要可主动向酒店提出要求。10)日本与中国有一个小时的时差,请注意调整(举例:日本时间上午10点为中国北京时间上午9点)。11)在日本洗温泉时,必须先将身体洗净后才能进入温泉池,且不可穿戴任何衣物,更不可将毛巾放入池中。12)日本电压为100V,如果您携带的电器外包装上写有电压范围为100V~240V的话,则无需携带变压器。13)保管好自己的行李物品,防止被别人调包,不要为不相识的人带任何物品,以防被人利用。14)外出活动宜结伴同行,切勿擅自活动,以防意外。日本车辆靠左行使,与中国相反,请注意交通安全规则。15)严禁在日本的酒店以及各个公共场合跳广场舞,如因个人原因以此事件被当地警告或查处,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客人自负。为提倡绿色出行,低碳环保,部分酒店对于连住客人,不主动提供每日更换床单、被单及枕套的服务,若有需要可主动向酒店提出要求。
重要条款★包机产品补充说明★:A.包机包位产品订位须一次性付清全款!如因甲方个人原因退团者(包括签订旅游合同后无法提供齐全的签证材料者;签证完毕后不能根据乙方政审科要求支付相应的保证金者),须支付包机机位损失费RMB1600元/人以及其他已产生的损失(如:酒店订房损失、签证费等)。B:游客已清楚且愿意遵守:本旅游产品所含的往返团队优惠机票系团队票或我社与航空公司约定不签转、改期或退票的机票,不得签转、更改或退票。如根据航空公司规定,机票可签转、改期或退票的,我社协助您办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游客承担。C.护照及签证为甲方个人证件,如因个人证件问题造成甲方无法正常出入境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偿。如因甲方提供的签证材料不真实(包括甲方提供虚假材料、隐瞒在日有直系亲属、曾经有过日本拒签史、曾经在日本非法滞留或有犯罪史等),产生的相关损失费用一并由甲方承担(包机机位损失费RMB1600元/人)以及其他已产生的损失。D.注:若曾经有过日本拒签史、曾经在日本非法滞留或有犯罪史的游客,谢绝报名!退改规则:1.因客人个人原因提出取消行程,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支付已经发生的旅游费用:行程开始前15日至30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30%;行程开始前7日至1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50%;行程开始前4日至6日,按旅游费用总额的70%;行程开始前1日至3日,按旅游费用的总额;行程开始当日,按旅游费用的总额; 如按上述约定比例扣除的必要的费用低于实际发生的费用,旅游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支付,但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因部分旅游资源需提前预订的特殊性,本产品线路在旅行社成团后至出行前 29 天外取消的,也将产生实际损失,具体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机票、酒店等,如旅游者需要取消订单,应及时联系旅行社,旅行社除协助旅游者减损并退还未实际发生的损失费用外不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补充条款1、儿童收费:6周岁(含6周岁,以归国日期为准)以上必须占床且与成人价格相同 ,6周岁以下不占床儿童含餐成人价上减500元/人;2、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人士或持外籍护照或自备签证的游客在成人价上减150元/人,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人士和持外籍护照报名费用请另行确认。此类型游客需自备有效的旅游目的地入境签证及多次往返中国签证(关于证件和签证是否有效由游客自行确认),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的,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 3、住宿安排一般为2人一间,游客报名人数产生单数的情况下,我公司将尽量安排与其他团友或领队拼房,如果未能拼房的,游客必须在出发前向旅行社支付【单人间差价】:¥2000/人(日本的单人间较小且只可入住一人); 4、 送签前:若发生因游客个人原因退团者(包括签订旅游合同后无法在出发前10个工作日之前提供齐全的签证材料等原因),除按照退团日期支付合同所规定的违约金外还需支付实际产生的其他损失费(如机票定金、酒店定金等)。 送签后: A、若发生拒签或签证终止,游客需向旅行社支付签证服务费¥150元/人以及实际产生的损失。 B、若游客签证签出,因游客自身原因(包含拒付归国保证金、或者未按时支付归国保证金等行为)取消行程,游客除了需向旅行社支付签证服务费¥150元/人以外,还需支付实际产生的其他损失费(如机票费或机票定金、酒店定金等等)5、 散拼行程20人成行,如遇人数不足,旅行社在出发30天前(含30天)通知游客后有权取消行程,并退还所付金额,合同终止。若需要改期或转团,则另行安排。由于不可抗力之因素,造成本次出境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而产生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旅行社负责退还游客未发生的费用,由此增加的费用则由游客承担。 6、在出团手续办妥后,游客材料若无法满足《春秋日韩归国保证金减免细则》所列免押金条件的,需向旅行社支付归国保证金(¥5万元—20万元/人不等,视游客的材料而定),付款可以为以下形式(银行三方协议),并在旅游团出发前1-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果游客在旅游过程中发生滞留不归、擅自脱团等违约行为,旅行社可没收其交纳的归国保证金。【温馨提示】温泉酒店,景点及用餐顺序可能根据实际情况,顺序会有所调整,具体以出团通知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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