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了确保旅行团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70岁以上老人或存在下列健康问题的病患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 / 升以下的病人;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2.75岁(含)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需有家属、监护人或监护人指定临时监护人陪同方可出游;如同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无父母陪同出游的,同行的成年出游人均视为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负责全程看管、照顾未成年人,如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旅游者在出发前或行程中因身体不适而终止旅游或变更行程的,或因身体原因造成损害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行承担。3.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如:地震、滑坡、泥石流、大风雪雨、冰雹、或政府方面的交通管制等)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况,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并签订《行程更改补充协议》,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由此造成的多余的费用和损失由游客自理。如造成景区、景点减少的,本社负责退还旅行社与游客的协议门票价格。4.行程中所列之景点以及娱乐项目,未参加的客人可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和导游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5.团队的操作质量都以质量跟踪表为真实参考,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旅行社以游客所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6.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客人意外伤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旅行社仅协助游客向空调旅游车车公司,及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7.此行程单是作为旅游合同附件,具有《旅游法》的法律效力。望游客朋友认真阅读,监督我社团队运行操作,我们将会认真热情尽职尽责的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