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厦门轮渡将距开航时间前48小时(不含)以上办理退票的,按每人船票票价的5%收取退票手续费。
关于退票
1.未使用的船票可在开航时间前办理退票并核收相应手续费。
2.已使用的船票、开航后未使用的船票、开航后改签的船票均不予退票。
3.旅行社用户船票退票规则另行约定,详见《厦门轮渡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航线旅行社互联网购票使用须知》。
退票手续费核收标准:距开航时间前48小时(不含)以上办理退票的,按每人船票票价的5%收取退票手续费;开航时间前48小时(含)至24小时(不含)办理退票的,按每人船票票价的10%收取退票手续费;开航时间前24小时(含)以内办理退票的,按每张船票票价的20%收取退票手续费。开航时间前改签的船票,如乘客取消订单的,退票手续费按每张船票票价的15%收取。手续费以元为单位,元以下的尾数进整到元。
关于改签
1.线上船票改签规则。通过我司官方网络购票平台购买的未使用的船票,在航班开航时间前,可改签预售期内有余票的航班一次;在航班开航时间后,可改签票面乘船日期当日有余票的其他航班一次。
2.线下船票改签规则。在我司码头售票窗口与自助机购买的未使用的船票,可在码头运营时间内,至现场售票窗口改签与原船票相同出发日期的有余票的其他航班一次。
改签手续费核收标准:开航时间前改签的,手续费按原每张船票票价的5%收取;开航时间后改签的,改签手续费按每张船票票价的20%收取。手续费以元为单位,元以下的尾数进整到元。
旅行社用户船票改签规则另行约定,详见《厦门轮渡有限公司旅游客运航线旅行社互联网购票使用须知》。
以上船票退、改签规定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