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南两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15-500105-48-02-010613)和《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理由和内容。
(二)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29.61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7%。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工程静态总投资22402.0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1826.90万元,方案新增575.1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71万元,植物措施费24.29万元,临时措施费 0.62万元,基本预备费1.9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41.622万元(含已缴纳447.220万元 )。
三、工作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加强组织管理,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完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其正常运行,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二)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完善水土保持监测、监理资料,做好水土保持档案管理工作。
(三)本次方案变更后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41.622万元,你单位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447.220万元,还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94.402万元。接此许可文件后,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四)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资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附件:1.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特性表
2.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88707091)
附件1
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特性表
项目名称
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
流域管理机构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涉及省(市、区)
重庆市
涉及地市或个数
/
涉及区县或个数
南川区、涪陵区、巴南区、渝北区
项目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76.952km,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
总投资
(万元)
1101728
土建投资(万元)
748582
动工时间
2016年12月
完工时间
2020年10月
设计水平年
2023年
工程总占地(hm2)
529.61
永久占地(hm2)
427.82
临时占地(hm2)
101.79
土石方量(万m3)
挖方
填方
借方
余(弃)方
1623.37
943.70
/
余方679.67
(弃方604.53)
国家或省级重点防治区名称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乌江赤水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地貌类型
中低山丘陵地貌
水土保持区划
西南紫色土区
土壤侵蚀类型
水力侵蚀
土壤侵蚀强度
轻度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529.61
容许土壤流失量
[t/(km2·a)]
500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万t)
4.33
新增土壤流失量(万t)
2.42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防治标准
防治
指标
水土流失治理度(%)
97
土壤流失控制比
1.0
渣土挡护率(%)
94
表土保护率(%)
92
林草植被恢复率(%)
97
林草覆盖率(%)
27
防治
措施
防治分区
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
临时措施
路基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4.99万m3,截水沟21186m,排水沟41135m,边沟42233m,平台排水沟28056m,急流槽2363m3,浆砌石骨架98821 m3,场地平整24.99hm2,覆土13.75万m3;
主体已列:挂网喷播植草17.50hm2,喷播植草33.61hm2,铺草皮2.22hm2,植生袋植草19.04hm2,撒播草籽22.34hm2,种植乔木24390株,种植灌木41268株,栽植地被2.65hm2;
主体已列:临时覆盖4.62hm2。
桥梁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覆土0.72万m3;
主体已列:植草绿化4.81hm2;
方案新增:植草绿化2.34hm2。
主体已列:泥浆沉淀池2座,临时覆盖面积0.89hm2。
隧道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截水沟4725m,浆砌石骨架927 m3,绿化覆土0.12万m3;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4.62hm2;
主体已列:临时覆盖1.25hm2。
交叉工程防治区
主体已列:表土剥离2.36万m3,截水沟5973m,排水沟9257m,边沟18124m,平台排水沟12738m,急流槽636m3,浆砌石骨架52124m3,场地平整36.27hm2,覆土22.48万m3;
主体已列:喷播植草14.58hm2,植生袋植草护坡5.20hm2,撒播草籽26.62hm2,铺设草坪2.11hm2,种植乔木17601株,种植灌木28692株,栽植地被7.54hm2;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29hm2。
主体已列:临时覆盖3.77hm2。
弃渣场防治区
主体已列:挡渣墙1227m,截排水沟19401m,平台排水沟长4441m,沉沙池1座,场地平整56.92hm2,覆土20.60万m3,复耕37.12hm2;
主体已列:植乔木3098株,撒播草籽面积18.92hm2;
无
施工生产生活区
主体已列:排水沟498m,场地清理12.39hm2,覆土3.01万m3,复耕7.44hm2;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4.95hm2,种植乔木570株;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5487m,临时绿化0.10hm2,临时覆盖1.03hm2。
施工便道防治区
主体已列:排水沟5649m,场地清理10.17hm2,覆土2.36万m3,复耕2.19hm2;方案新增:场地清理1.56hm2,覆土0.25万m3。
主体已列:撒播草籽7.98hm2;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56hm2。
无
投资(万元)
15537.45
(主体已列15530.74)
5924.71
(主体已列5900.42)
168.41
(主体已列167.79)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22402.04
独立费用(万元)
179.75
监理费(万元)
21.55
监测费(万元)
48.20
补偿费(万元)
541.622(已按原批复缴纳447.220万元)
分省措施费(万元)
/
分省补偿费(万元)
/
方案编制单位
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重庆南两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刘伟
法定代表人及电话
冯旭
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33号
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水土高新技术产业园云汉大道5号
邮编
400067
邮编
650041
联系人及电话
李青山/18***55
联系人及电话
程联军13***88
传真
023-62***35
传真
/
电子信箱
80***37@qq.com
电子信箱
10***87@qq.com
附件2
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
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1月17日,重庆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南川水利局、涪陵水利局、巴南水利局、渝北水利局、重庆南两高速公路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中铁长江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体设计单位)、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渣场稳评单位)、招商局重庆交通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特邀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进行了现场踏勘,会上认真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办水保〔2023〕177号”、“渝水〔2018〕267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专家组同时提出了修改意见。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12月25日提交了修改完善后的《水保方案》(报批搞)。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缘由清楚。
2015年5月,本项目取得了《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的函》(渝水许可〔2015〕116号),目前项目已建成通车。对比原批复水土保持方案,项目实施阶段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线型工程山区、丘陵区部分线路横向位移超过3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该部分线路长度30%以上;表土剥离量减少30%以上;在方案确定的渣场外新设弃渣场24处、渣场等级提高1处。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
(二)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529.61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林草植被恢复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覆盖率27%。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本项目途经南川区、涪陵区、巴南区、渝北区。路线起于渝湘高速大铺子,经南川区北固、沿塘、福寿、河图、石溪,涪陵区龙潭、大顺、增福、新妙,在新妙镇岔河村附近设枢纽互通与主城至涪陵高速公路交叉后设春天门隧道穿越东温泉山,在巴南区双河口太平村设枢纽互通与沿江高速公路长寿支线相交,于麻柳咀方坝附近设置太洪长江大桥跨越长江,止于渝北区洛碛镇太洪村西侧,与三环高速公路合川至长寿段相接。
路线全长76.952km,设计行车速度为80km/h,其中K0+000~K70+400段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K70+400~K77+286段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2.0m。全线设桥梁12.627km/33座,隧道15.793km/6座,互通式立交9座,沿线设施10处,弃渣场56.92hm2/25处,施工便道31.35hm2/61.00km,施工生产生活区13.52hm2/76处。
项目总占地529.61hm2,其中:永久占地427.82hm2,临时占地101.79hm2。全线挖方1623.37万m3(含表土剥离7.35万m3),填方943.70万m3(含表土回覆7.35万m3),无对外借方,余方679.67万m3(75.14万m3综合利用,604.53万m3运往弃渣场堆放)。2015年12月,原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渝交委路〔2015〕100号”对本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项目已于2016年12月开工,2020年10月建成通车,建设工期47个月。工程总投资110.17亿元,其中土建投资74.86亿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选址(线)的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基本同意对弃渣场选址的分析与评价。
本项目设置弃渣场25处,已取得渝北区临时用地批复及南川区、涪陵区、巴南区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出具的同意弃渣场选址的会议纪要。
项目实施的25处(3级/3处、4级/18处、5级/4处)弃渣场中,8处弃渣场下游1km及周边无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敏感点,其余17处弃渣场下游1km及周边存在敏感点。
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处5级(K10+200左侧10m弃渣场、K36+540左侧弃渣场)和4级及以上的弃渣场进行了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另外2处5级(K11+200右侧弃渣场、K40+500左侧弃渣场)弃渣场,堆置位置平缓、堆渣高度相对较低,周边房屋高于渣顶高程或下游不涉及敏感点,对下游无重大影响,未纳入评估范围。
根据评估结论,纳入评估范围的23处弃渣场整体稳定。下游存在敏感点的16处弃渣场中除K13+710弃渣场和K15+800右侧弃渣场外,其余14处弃渣场经安全稳定性评估,对下游1km及周边敏感点不存在重大影响;K13+710弃渣场经稳定性专题评价认为弃渣场失稳可能对下游左侧30m有1处居民点造成影响,同时该居民点位于南川西环线高速公路凤咀江大桥1号墩右侧6.44m处,南川西环线高速公路有关单位达成居民点拆迁协议;K15+800右侧弃渣场经稳定性专题评价认为弃渣场失稳可能对下游右侧72m居民点(1户)造成影响,建设单位已出具房屋拆除和安全责任承诺函。
综上,在对下游有影响的房屋进行拆除的基础上,弃渣场选址基本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与要求。
(三)同意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界定。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基本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
(二)基本同意工程扰动地表面积为529.61hm2,损毁植被面积142.27hm2。
(三)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74万t,其中新增水土流失量为3.19万t。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项目划分为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叉工程、弃渣场、施工生产生活区和施工便道等7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基本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和方案新增的水土保持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基本同意各防治区防治措施布局及水土保持措施典型设计。
1.路基工程防治区
目前,路基工程已实施临时覆盖、表土剥离、截排水沟、急流槽、植草护坡、综合护坡、土地整治、中央分隔带及两侧绿化等措施,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2.桥梁工程防治区
目前,桥梁工程已实施临时覆盖、泥浆沉淀池、土地整治等措施,桥下部分施工区域进行了植草绿化,后续应及时对其余未绿化的区域进行植草绿化。
3.隧道工程防治区
目前,隧道工程已实施了临时覆盖、截水沟、绿化覆土、喷播植草、骨架植草护坡等措施,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4.交叉工程防治区
目前,立交工程已实施临时覆盖、表土剥离、截排水沟、急流槽、植草护坡、综合护坡、土地整治、景观绿化等措施。除大铺子养护机械材料堆放场植被恢复效果不佳外,其余区域水土流失治理效果良好,后续应及时对大铺子养护机械材料堆放场采用撒播草籽进行补植。
5.弃渣场防治区
按照主体设计,弃渣场布置了拦挡、排水沉沙、土地整治、绿化等措施。目前,弃渣场均已完成堆渣,渣场拦挡及排水措施基本实施,部分弃渣场设置了顺接工程、弃渣场堆渣坡面和顶面平台土地整治后进行复耕或植被恢复。部分渣场存在排水设施不满足要求或损毁、未按设计削坡、植被恢复差的情况。后续应针对各弃渣场的实际情况,及时实施拦挡、排水、土地整治、削坡及绿化措施等。
6.施工生产生活区防治区
本项目包括76处(8处租赁房屋、33处利用主体工程占地、35处新增临时占地)施工生产生活区,在使用过程中,已实施了临时覆盖、排水沟、场内绿化措施。目前,33处施工生产生活区(利用主体工程占地)已全部拆除,35处施工生产生活区(新增临时占地)中3处已按照地方要求保留场地原貌移交地方使用,其余32处已全部进行拆除,土地整治后复耕或植被恢复,方案无需新增水土保持措施。
7.施工便道防治区
本项目施工便道总长61.00km,根据现场实际,施工便道设置了排水沟及植草护坡。施工结束后,50.65km施工便道移交地方作为乡村公路使用;剩余的10.35km施工便道中有4.04km已进行土地整治后复耕或植草绿化,其余的6.31km应及时开展土地整治后复耕或植草绿化。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工程静态总投资22402.0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21826.90万元,方案新增575.1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费6.71万元,植物措施费24.29万元,临时措施费 0.62万元,基本预备费1.9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41.622万元(含已缴纳447.220万元 )。
(三)效益分析方法基本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基本同意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保障措施和要求。
九、其他
(一)及时拆除渣场下游有影响的房屋,尽快落实弃渣场后续的水土保持措施,加强水土保持设施管护,确保发挥水土保持功能。
(二)开展弃渣场渣体变形监测监控,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弃渣场安全稳定运行。
附件: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12月25日
附件
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
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工程或费用名称
设计投资(万元)
审核投资(万元)
核增、减
(+、-)
备注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合计
方案新增
主体已列
合计
一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
15467.94
15467.94
6.71
15530.74
15537.45
69.51
1
路基工程防治区
8053.42
8053.42
0.00
8053.42
8053.42
0.00
2
桥梁工程防治区
10.96
10.96
0.00
10.96
10.96
0.00
3
隧道工程防治区
183.37
183.37
0.00
183.37
183.37
0.00
3
交叉工程防治区
3618.77
3618.77
0.00
3618.77
3618.77
0.00
5
弃渣场防治区
3352.26
3352.26
0.00
3409.8
3409.80
57.54
6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80.07
80.07
0.00
80.54
80.54
0.47
7
施工便道防治区
169.09
169.09
6.71
173.88
180.59
11.50
二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
6.04
5904.17
5910.21
24.29
5900.42
5924.71
14.50
1
路基工程防治区
3853.89
3853.89
0.00
3853.89
3853.89
0.00
2
桥梁工程防治区
22.51
22.51
10.95
11.56
22.51
0.00
3
隧道工程防治区
58.35
58.35
0.00
58.35
58.35
0.00
3
交叉工程防治区
6.04
1808.82
1814.86
6.04
1808.82
1814.86
0.00
5
弃渣场防治区
110.15
110.15
0
110.61
110.61
0.46
6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25.97
25.97
0
27.14
27.14
1.17
7
施工便道防治区
24.48
24.48
7.3
30.05
37.35
12.87
三
第三部分监测措施
48.2
48.2
48.2
48.20
0.00
1
土建设施
0
0.00
0.00
2
设备及安装费
0
0.00
0.00
3
观测运行费
48.2
48.2
48.2
48.20
0.00
四
第四部分临时措施
0.12
167.79
167.91
0.62
167.79
168.41
0.50
1
路基工程防治区
18.39
18.39
18.39
18.39
0.00
2
桥梁工程防治区
1.34
1.34
1.34
1.34
0.00
3
隧道工程防治区
4.98
4.98
4.98
4.98
0.00
4
交叉工程防治区
15
15
15
15.00
0.00
5
施工生产生活防治区
128.08
128.08
128.08
128.08
0.00
6
其他临时措施
0.12
0.12
0.62
0.50
五
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179.75
179.75
179.75
179.75
0.00
1
技术咨询费
157.23
157.23
157.23
157.23
0.00
2
工程管理费
22.52
22.52
22.52
22.52
0.00
一至五部分合计
234.11
21539.9
21774.01
31.62
21826.9
21858.52
84.51
六
基本预备费
14.05
14.05
1.9
1.90
-12.15
七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447.220
447.220
541.622
541.622
94.402
已缴447.220
八
水土保持总投资
695.38
21539.90
2223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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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下载: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南川至两江新区高速公路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