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晟东春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巴南区李家沱组团B分区B-5-2/06、B-6-1/05地块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表(项目编码:2012-500113-04-05-830033)和《巴南区李家沱组团B分区B-5-2/06、B-6-1/05地块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提出审查意见(见附件2),原则同意该水土保持方案。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巴南区李家沱组团B分区B-5-2/06、B-6-1/05地块位于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街道桥南村,项目总占地面积3.5830hm2,均为永久占地。建设内容包括8栋多层住宅、4栋高层住宅及配套用房、幼儿园、道路及绿化等。规划总建筑面积85226.13m2,容积率1.65,绿地率28.49%。该项目土石方开挖量10.14万m3,填方1.32万m3,余方约8.82万m3,全部运至红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已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2022年9月完工,总工期22个月。项目主体工程总投资889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为62230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5830hm2。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一级防治标准。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五)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三、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为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355.87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水土保持投资312.38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43.49万元。方案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0.16万元,临时措施费13.98万元,独立费用22.15万元(监理费0.27万元,监测费12.11万元),基本预备费2.1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50162.00元。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二)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应当随主体工程监理开展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三)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须报我局批准。
(五)按照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的通知》(渝水﹝2017﹞255号)规定,在项目投产使用前,你单位要及时展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我局报备。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