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说政策,根据国家在2015年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指导意见》中,首次点名“积极发展客栈民宿、短租公寓、长租公寓等细分业态”,将其定性为生活性服务业,这是民宿正规商业化起点。民宿这个行业一直一来就存在,早年间都是当地居民就有将自家空置房屋进行短租、日租的情况,只是这种经营多数是私人性质的,国家对这一块的监管机制也未全面,所以存在很多无照、无证经营、客主之间有纠纷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甚至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在2016年,发改委、中宣部等十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说明:“支持发展共享经济,鼓励个人闲置资源有效利用,有序发展网络预约拼车、自有车辆租赁、民宿出租、旧物交换利用等。”这份意见的发布,大量个人业主民宿、个人私营民宿、企业民宿大量增加达到50000多家。而个人业主民宿、个人私营民宿仍然存在监管不力的问题,当然企业民宿也存在同样问题,只是相较而言优于前者。
所以在2017年下半年,国家旅游局公布了《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行业标准,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是国家旅游局出台的国内首个旅游民宿行业标准,从民宿的定义、评价原则、基本要求、管理规范及等级划分条件等方面对我国民宿行业发展给出了指导性意见。这个政策的出现,很多个人私营民宿企业化,个人业主民宿整改,企业民宿得到更快、更大的发展空间,“民宿标准”强调民宿经营场地应征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同意;经营者必须依法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照,并满足公安机关治安消防相关要求。民宿单幢建筑客房数量应不超过14间(套)。这套标准当中明确了相关证件,以重庆为例:在重庆经营民宿企业,需要取得以下证件:1. 卫生许可证2. 营业执照3. 税务登记证4. 特种行业许可证5. 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6. 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6证,其中特种行业许可证需在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报备并登记,消防检查合格意见书需取得当地村委、街道办或者业委会认可。
2019年民宿发展专业委员会在京成立,全称《中国城镇化促进会民宿发展专业委员会》由中国城镇化副主席、原国家旅游局常务副局长王志发任职会长职务。
在重庆目前还没有关于民宿经营监管的全面法规,相关方面重庆市人大代表、渝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席唐丽华有过相关发言,她建议成立多部门联合监管制,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去了解一下。
另外说一声,重庆仅18年上半年就接待游客2.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1900亿。19年全年接待游客6.57亿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5700亿。今年仅国庆期间,全市接待游客超过1100万。这里面民宿对于旅游贡献,您猜有多少?重庆民宿在18年收入就跃居全国第七。
我是小城巷寓——况辉,公司专业民宿运营,不是普通托管公司!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