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10月30日,昼夜施工。
二、施工单位: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三、施工船舶:蓝疆、德涞、德远、海工122、海洋石油221、华船128、鲲润三号、荣翔发展、亚洲十七号、亚洲十八号、海工106、海工901、青港拖8。
四、安全作业区范围:(以下坐标均采用WGS-84坐标系): 在以40°14'42.142"N,121°01'18.706"E为圆心,半径800米范围内施工。
五、施工项目:绥中-锦州油田群岸电应用工程项目水上水下作业。
六、注意事项:
1、施工船舶按避碰规则有关规定悬挂和显示号灯号型,保持VHF16频道守听。
2、施工期间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结束后不得遗留有碍通航安全的物体。
3、施工船舶提前接收天气海况预报,选取符合安全作业条件的时段进行作业。
4、施工单位与相邻施工项目建立通航秩序统一协调管理机构,维护相关水域通航安全。
5、施工期间各有关单位和船舶应主动接受当地海事部门的监管。
6、施工期间禁止无关船舶进入施工作业活动的安全作业区。航经附近水域的船舶应加强了望、谨慎驾驶,注意宽让,以策安全。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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