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贯暨“最美农村路”建设推进会在新疆阿克苏市召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党委副书记、厅长西尔艾力·外力出席会议并讲话,交通运输部政策研究室、公路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自治区相关厅局及各地县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相关处室对《条例》进行了系统解读,吐鲁番市、昌吉州交通运输局,温宿县、若羌县人民政府,木垒县交通运输局交流了农村公路建设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会议指出,2014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交通运输部的大力支持和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务实创新,敢做善成,推动“四好农村路”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重要引领带动、支撑服务保障,一条条农村公路成为纵横交错在天山南北的致富路、幸福路、连心路、振兴路、团结路。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要认清发展形势,注重农村公路建设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在促进农村产业升级、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要以《条例》宣贯和“最美农村路”建设为抓手,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优化农村路网、提升服务品质、促进融合发展、提升智慧化水平、建设和美乡村、保障道路安全,推动自治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此外,会议还对下一阶段自治区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统计,10年来新疆累计新改建农村公路里程11.99万公里。截至2023年底,新疆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15.58万公里,所有乡镇和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硬化路、通客车。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农村公路优良路率逐年向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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