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者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2担任过同类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1.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1.4 具有较强得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1.5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各一名,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人员;2.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2项目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2.3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但设计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条件:1、联合体勘察成员方均须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1款、第4条和第5条的要求;联合体设计成员方均须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2款、第4条和第5条的要求;联合体施工成员方均须满足上述"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中第1条、第2条第2.3款、第3条、第4条和第5条的要求;2、联合体投标人应具有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围、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的各方(包括联合体各方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参加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分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