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城市规划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青岛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拟对李沧区十梅庵片区东南渠社区安置单元、十梅庵社区安置单元控规调整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项目基本情况:
1.组织编制单位:李沧区人民政府
2.建设项目:李沧区十梅庵片区东南渠社区安置单元、十梅庵社区安置单元控规调整
3.建设地点:李沧区重庆中路以东、规划瑞金路以南、李沧城阳区界以西、规划唐山路以北
4.公示阶段:控规调整
二、公示地点: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区(东海东路78号)。
三、公示时间:2024年1月22日—2024年2月20日
四、反馈方式: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网站、青岛城市展览馆公示区意见箱。
咨询电话:876213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