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青岛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9日
青岛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全面做好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东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基本情况
截至2022年底,全市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共96处(33处已消除风险待销号),涉及崩塌、地面塌陷2种类型。其中,崩塌89处(约占93%)、地面塌陷7处(约占7%);中型规模等级8处、小型规模等级88处;累计威胁人口415人、威胁财产6780万元。2022年,全市未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未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2023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综合分析研判,2023年全市地质灾害将延续近年来相对平稳趋势。自然因素形成的险情灾情预测数量和规模均较低,各类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需重点防范。
(一)崩塌发生趋势预测。险情灾情可能发生的主要时段在6—10月;可能发生的主要区域为崂山、大泽山、小珠山、大珠山等山地丘陵地区;可能诱发因素主要为台风过境、强降雨等极端气候和工程建设、切坡建房等人为活动。依山而建或切坡建成的基础设施、民房厂房、学校、医院、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交通干线、河流两岸、旅游景区等人员车辆过往较频区域,要做好重点防范工作。
(二)地面塌陷发生趋势预测。随着地下采矿活动的减少,采矿充填技术的升级,发生新的地面塌陷可能性较低,但历史采矿活动遗留的采空区仍有发生地面塌陷的可能。胶州市西部、莱西市东北部、平度市北部等地区要重点防范。
三、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责任分工
(一)落实防治主体责任
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以防为主,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对因自然因素、历史遗留等原因形成的地质灾害隐患,属地政府是防治责任主体,要采取监测预警、群测群防、综合治理等措施进行防治;对因工程建设、切坡建房、地下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按照“谁引发、谁治理”原则,由相关主管部门督促具体责任人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以下均需各区市政府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强化部门责任和联动协作
按照“政府主导、行业共治、全民参与”管理机制要求,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1.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隐患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地质灾害治理等工作,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技术支撑,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2.各级政府承担主体责任的地质灾害防治项目,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一致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资金纳入本级年度预算。(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3.加强中小学周边、公路铁路沿线施工运行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调查、排查、监测预警、治理工作。(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工务段分别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4.加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监测工作,督促责任单位落实防治主体责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
5.加强各类水利工程建设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治理工作。(市水务管理局牵头负责)
6.适时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及时开展应急救援等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市应急局牵头负责)
7.分析研判气象信息,及时制作预警产品,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市气象局牵头负责)
四、抓好年度重点工作
(一)夯实平时工作基础
一是抓好隐患排查,着力解决隐患点和风险区“在哪里、怎么防”的问题,切实摸清底数管控风险。二是完善“人防+技防”,充分发挥自动化监测和群测群防作用,及时掌握隐患动态变化情况,提升防灾减灾能力。三是强化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地质灾害防治监管职责,督促项目主体落实防灾措施。四是健全防范体系,落实“市-区(市)-镇(街道)-村(社区)-点”五级监测责任,提升技术支撑能力。五是推动综合防治,根据有关规模、险情和灾情等级评价结果,分类推动已查明隐患点的综合防治。(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相关主管部门配合)
(二)提升汛期防范能力
一是落实“雨前检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做好灾情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提升风险隐患“三查”能力。二是加强部门协同和联合会商,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落实预警响应措施,提升监测预警和响应行动能力。三是推广成功预警避险案例和经验,指导落实“三个紧急撤离”(危险隐患点强降雨时紧急撤离、隐患点发生异常灾情时紧急撤离、对隐患点灾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要求,强化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升临灾避险能力。四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完善灾情速报机制,提高信息报送时效性和准确性,全面做好上传、下达、协调和应急联动等各项工作,提升应急值班值守能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牵头负责)
(三)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演练
易发生地质灾害的相关区(市)、镇(街道),要针对性编制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演练,促使各级熟练掌握先期处置、分级响应、指挥协调、应急联动、技术支撑、社会动员、信息发布、善后保障等应急处置流程;受隐患威胁的村(社区)和单位、依山建筑的主管单位等应经常组织开展应急疏散及处置演练,引导受威胁群众熟悉预警信号、逃生路线、避险场所,提高基层一线快速反应能力。(市应急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配合)
(四)注重地质灾害预警时效
做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拓展信息发布渠道,提升信息发布覆盖率和时效性。健全完善地质灾害预警“叫应”机制,确保既能“叫醒”也有“回应”,预警防范信息及技术支撑体系全链条高效闭环运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应急局、市气象局配合)
(五)提高地质灾害宣教成效
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防灾减灾日”“全国土地日”,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常识。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活动,重点针对群测群防员、社区居民、中小学师生普及防灾识灾避灾知识,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
附件:1.青岛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公开电话.docx
2.青岛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
3.青岛市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4.青岛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
附件2:青岛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图
附件 3.青岛市地质灾害防治区划图
附件 4.青岛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