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入境處年報,去年拘捕的「黑工」有1,180人,大多數在被遣返原居地前被檢控,並處以罰款或監禁。媒體發現有人組織「黑工」入住無牌寓所,其中涉及多方面的違法行為,包括違反逗留條件,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5年;「黑工」的幕後組織者,更可能犯有普通法下的協助及教唆犯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無牌寓所經營者則涉嫌違反《床位寓所條例》,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執法人員展開跨部門執法,展現了全方位打擊違法行為的決心。
香港文匯報早前報道有懷疑非法勞工(「黑工」)入住疑似無牌床位寓所,揭發有「蛇頭」提供輸入「黑工」「一條龍」服務。入境處、民政事務總署昨日展開跨部門執法行動,拘捕兩名懷疑「黑工」,並調查無牌寓所事宜。政府針對社會關注的「黑工」和無牌寓所問題反應果斷、行動迅速,值得肯定。面對勞動力市場人手短缺,政府在適當引進外勞的同時,加大打擊「黑工」力度,可以切實維護本地工人和合法外勞的權益,維護本地勞工市場秩序。
根據入境處年報,去年拘捕的「黑工」有1,180人,大多數在被遣返原居地前被檢控,並處以罰款或監禁。媒體發現有人組織「黑工」入住無牌寓所,其中涉及多方面的違法行為,包括違反逗留條件,最高刑罰為罰款5萬元及監禁5年;「黑工」的幕後組織者,更可能犯有普通法下的協助及教唆犯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無牌寓所經營者則涉嫌違反《床位寓所條例》,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執法人員展開跨部門執法,展現了全方位打擊違法行為的決心。
要切實打擊「黑工」,需要加大執法力度,判處具阻嚇性刑罰。「黑工」之所以有市場,關鍵在於個別僱主貪心,企圖僱用「黑工」降低成本。事實上本港對僱用「黑工」的刑罰可謂頗重,根據《2021年入境(修訂)條例》,僱主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士,最高刑罰由原來的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提高至罰款50萬元和監禁10年。高等法院曾頒布判刑指引,指聘用「黑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但未有定下量刑起點,過往案例不少只是判刑幾個星期,個別僱主仍鋌而走險。與此同時,「黑工」行為較隱蔽,要有效打擊要靠線報。有立法會議員建議,政府應設立鼓勵性舉報機制,開設投訴熱線,更有效提升打擊力度和阻嚇力,相關建議值得政府積極考慮。
政府早前已宣布實施「建造業輸入勞工計劃」和「補充勞工優化計劃」,包括售貨員、侍應生等26個非技術或低技術工種的外勞都可以來港工作。本港失業率維持低位,勞動力不足是不爭事實,需要輸入適量外勞解決人手不足之困,同時亦要保障本地工人的就業權益。如果任由「黑工」氾濫,勢必衝擊本地勞工市場正常秩序,損害本地工人和合法外勞的權益。因此,政府必須加大打擊「黑工」的執法力度,加強巡查,多做宣傳教育,提醒僱主切勿以身試法,確保本地勞工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讀文匯報PDF版面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