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左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春光一上班就带领干警驱车来到麻田镇军寨村,亲眼见证了李某与吕某长达七年的腾房纷争圆满画上句号.....
房屋买卖起纷争
2002 年,原告李某与被告吕某的父亲经人介绍,双方达成口头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吕某的父亲以64000元购买李某的院落,并于3年内付清房款。李某向吕某一家交付院落后,吕某的父亲分三次向李某交付房款共计50000元,2010年吕某向李某交付 10000 元时,李某拒收,并要求退还房屋。李某于 2017年诉至我院,要求确认与吕某口头达成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房屋。由于历史久远,双方相关协议又是口头形式,房屋归属问题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僵局。
一审二审又重审
从2017年至2022年期间,李某与吕某分别向我院、晋中中院多次提起诉讼、上诉和申诉,先后形成多份判决和裁定,几经周转,最终判处吕某一家腾房,房屋归属李某所有,李某支付吕某一家购房款及装潢款合计70000元。由于历经多年的官司、李吕双方积怨已深,导致案件在判决后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拒不腾房,甚至通过信访渠道反映法院判决不公,申请执行人亦因法院执行生效判决不力产生怨气,执行工作困难重重、进展甚微。
刚柔并济促执行
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组织人大、政协、政法委、检察院、信访局就其反映问题组织听证会,让大家对法院判决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公开听证。党组书记、院长韩勇亲自参与执行调解工作,倾听双方当事人的诉求,与承办法官共同深入研判,研究解决办法。该案的包案领导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春光与执行局干警多次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在与被执行人沟通无果后,执行局做了强腾方案并联系好公证机构,张贴了腾房公告,确保申请执行权利可以及时实现。4月 27 日,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吕某和李某终于认可了我院提出的解决方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案结事了画句号
民事案件审判要“抓前端,治未病”,案件审理中必须把案结事了、依法实质性化解纠纷作为目标,尽最大努力避免出现“程序空转”、劳民伤财”。长达七年的腾房纠纷案,在几经周折后以和解的方式圆满画上句号,但是一案结不代表工作完,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强化审判与执行环节的协调配合,坚持把案件办准、办好、办活,力争做到以审促执,不断提升司法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原标题:《一起长达七年的腾房纷争以这样的方式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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