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请旅客于旅游期间内,保持您的手机畅通,以便相关接待人员与您联系。 2.如您有晕车或晕船的先例,建议您做好防治晕车或晕船的准备工作,以免影响您的愉快旅途。 3.请穿着舒适的衣服、鞋子参与活动,准备好防晒霜、防虫液、防风外套、相机等物品, 4.请保管好随身物品,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如在行程中遗失或损坏,损失需自行承担。 5.基础药物:高反药、感冒药、肠胃药、创可贴、风油精等 * 请游客认真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旅行社以游客所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 查表》作为旅 游服务质量标准依据。并以多数游客填写的《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作为旅游服务 质量评定标准。如果游客 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意见不符的投 诉,我社将不予处理。 甲乙双方责任与义务: 1、报价以一人一车位计价,如出现车位损失,需补足。 2、因气候等客观因素,我们建议您尽量避免当天急转,以避免出现无法正常转机的情况;如乘选择 汽车团的 游客,也最好选择在成都住宿,以避免出现无法正常乘坐汽车、火车或飞机返程的情况。 如游客当地急转,本公司不承担由此给游客带来的任何损失,将尽力协助游客处理相关事项。 3、如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导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行程进行调整。在旅游行程中,当发 生不可抗力 (如:地震、滑坡、泥石流、大风雪雨、冰雹、或政府方面的交通管制等)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安 全、或者非乙 方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况,乙方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 当在事前向甲方作出说明;确 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由此造成的 多余的费用和损失由游客自理。如造成景区、 景点减少的,本社负责退还旅行社与游客的协议 门票价格,免门票景区,不予退还。 4、行程中所列之景点以及娱乐项目,未参加的客人可自由活 动,期间司机和导游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5、游客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状况(如有无特殊病史等) 告知旅行社。如游客未尽告知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游客自行承担。 6、游客必 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身份资料,旅途中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如因游客提供不实身份 资 料造成不能成行或行程受阻,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并有权收取已发生费用。我社概不受理游客因此而 产生的 后续争议。 7、团队的操作质量都以质量跟踪表为真实参考,如客人有什么不满意的地方请 如实在质量跟踪表上写明,以 便处理问题。 8、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客人意外伤害,按《中华人民 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方法》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9、出行旅游前请根据自身条件,自行咨询医生身体状况是否适合此行程,遵医嘱,谨慎出行,此 线路不适宜婴 儿、小孩及老年人游览。70 岁以上老人,必须由直系家属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