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参加旅游团的游客请主动出示合法有效证件(包括老年证,残疾证、军人证等),按景区规定享受相应优惠。若因未出示或使用伪造证件导致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应由游客自行承担。2、行程中所列停靠地点为游客在景区外自由活动,导游和游船不推荐自费景点项目,如游客想参加当地景点项目可以自己去景点购买门票,不游览景点的游客可以在船上或者岸上自由活动,自由活动期间导游不能提供服务,敬请游客谅解。游客在景区或者游船码头购买食品或特产时,需要注意商品的保质期,如要购买熟食品,需注意食品卫生,尽量不购买。3、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人多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内回到船上或车上。4、旅行社郑重提醒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5、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6、在旅游行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飞机、火车、轮船延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社会因素、国家政策、战争、瘟疫等)导致行程变更,我社尽力协调。根据实际行程情况,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在保证不降低行程标准的情况下对行程游览顺序进行前后调整。因情况严重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及行程,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的费用增加由游客自理,减少的费用,本公司全额退还。7、此团费为提前团队采购优惠价,客人自愿放弃的景点费用不退。8、要求客人遵守该旅游行程,妥善保管有效证件和随身物品。如果客人中途离团,必须向导游做事先书面说明,离团过程中一切责任由客人自行负责,未产生的费用恕不退还。客人自行离船视同自动脱团,客人因脱团发生的误船漏乘及其它安全事故与旅行社及游船无关。自客人脱团起,视同自愿放弃所有游览项目及旅行社综合服务。9、接待质量以在旅游当地游客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客人务必认真填写,如果在旅行过程中,出现任何质量方面的问题,请及时与地接导游协调。如地接导游的协调和处理无法让您满意请及时拨打报名营业点电话,我社会及时处理。旅途结束前,请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意见单是维护游客权益的重要凭证)我们将以此作为客人对我社旅游接待质量的依据之一,恕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写意见单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社的接待服务或标准有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并在当地及时解决。如在整个行程中都未有对接待质量方面的反映,返程后再提出对接待质量的投诉,且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我社则视为无效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