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自媒体爆出,一位17岁女孩和朋友结伴租车去西藏旅游,行程到达雅鲁藏大峡谷时入住了一间民宿,光登记却不收费,而且热情好客的民宿男主人还拼命请她猛喝酒,回房间后,发现房间门的锁是坏的,没法上锁,半夜遇到民宿男主人“进门查房”,没想到竟被性侵,而且民俗老板娘还出言讽刺,说小姑娘不是好人,这么小就抽烟喝酒,还指责这女孩勾引她老公等等……
网上曝出了这个被性侵的未成年女孩与另一个女孩的聊天记录,通过聊天记录,我大致总结出了以上内容,但是还有一些疑问是我没想明白的,在这里一吐为快,希望大家讨论一下,看看能否有知情朋友透露出真相。
上图为网传的第一张图。透露出几个信息,嫌疑人被拘留,女孩已被公安机关询问(截图中的最下图片疑似询问笔录)。
疑问在于既然嫌疑人被拘留了,为什么这个女孩却说还没有立案呢?据我所知,不论是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留、取保或监视居住),必须先立案。那么会不会已经立案了但是这个女孩不知道呢?可能性非常小,因为当事人报案后办案机关受理后治安案件有受案回执交给当事人或报案人,需要报案人签字并留存一份在当事人手里,如果是刑事案件立案后会交给被害人一份立案通知书。所以不管治安案件还是刑事案件是否受理或立案当事人肯定知道。
所以说嫌疑人被拘留了,这女孩说还没有立案,如果所说为真,这是第一个疑点。
订房,进去后不收费。这个我也想不通,难道是公益性民宿?有没有问为什么不收费?是男女都不收费还是仅对女孩开放不收费?第二个疑点。
17岁女孩和朋友租车旅游,明知道门锁是坏的为什么要单独住一个房间?不管和她结伴同行的朋友是男朋友还是女朋友,明知有危险(门锁是坏的,无法锁门)自己住一个房间,这就有点超乎常理匪夷所思了……
另外,这个女孩说自己17岁,是未成年人,嫌疑人拘留(应为判刑的意思)起码5到10年。这个说法我不知从何而来,据我所知强奸罪刑期跟被害人年龄相关的只有两个:妇女(14岁以上),幼女(14岁以下)。并未指出17岁属于未成年人的具体刑罚是5到10年。或许是我不懂法律或许是我对强奸罪的认知有误差。
女孩被性侵后,老板娘得知后,不但没有像常人一样跪求原谅或是花钱消灾,反而态度蛮横,骂女孩不三不四、抽烟喝酒、勾引她老公,这个老板娘到底是个法盲?还是二傻子?还是嚣张跋扈惯了?还是这女孩确实有行为让民宿老板误会为自己单独住没法锁门房间是暗示老板可以做点什么?这个也是我疑问的地方。
女孩指出,到了民宿后,老板看到有女孩就请女孩喝酒,如果没有女孩就睡觉去了,另外还说老板是惯犯?她是怎么知道老板是惯犯的?是之前听别人说的?还是在公安机关时听警方说的?如果是之前她就知道老板是惯犯而且之前也知道有女孩老板就请喝酒没女孩就去睡觉,那么她为什么还选这间民宿?在老板请她喝酒时还去陪喝?还一个人单独住?这也是疑点。
还有,众所周知,强奸罪的构成条件主要体现在这个“强”字上,强奸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反妇女意志跟妇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
但是这个女孩最重要的一点没有披露:就是这个男人是用什么方式胁迫她的。是用喝酒把她灌醉的方式?不对,这女孩思路清晰,不像是喝醉的状态,她自己也没有提这个情节。暴力胁迫?女孩也没提到,连女主人骂她的话都说了,如果男人对她殴打或是捆绑或是其他胁迫手段,这女孩应该会如倒苦水一样跟她朋友和盘托出。
还有一个疑问,女孩是和朋友一起旅游的的,为什么她朋友没有去救她反而让坏人得手了,坏人的老婆都知道了,她朋友还不出手,两人不在一个房间也就算了,起码也应该住相邻或是对面房间吧?难道两个房间隔的很远导致她朋友没有听到她的呼救声?或者说事发时她没有大声呼救?当然这些都是基于违背常理导致我产生的疑问,没有任何怀疑女孩的意思。
难道真有隐情?为什么女孩都报警了,老板娘还那么理直气壮呢?这个案子太多地方违法常理,在警方通报出来之前我们还是全当一个瓜临时吃着吧!毕竟一家之言难以看出来真相到底是什么。
看这女孩整个聊天记录,思路清晰,语言流畅。这个案子目前为止还没有警方通报,所以单从女孩聊天记录来看,此案确实有很多疑点。
最后,普法时刻,强奸17岁女孩如果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会受到什么刑罚呢?刑法规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最后